人眼进行视觉识别时,对图形的识别敏锐度要大大强于对文字的识别敏锐度。因此,大部分成功的LOGO设计,都是以图形为主的,即使有些是由文字组成的,但不管是中文和英文,都要进行某种图形化的处理,使之具有图形化的特点,才具有可辨识度。不具有图形化的文字LOGO,则大脑对之识别的则是基于对它文字内容的理解,图形化的识别的速度要远远高于对文字内容的识别。
单纯化原则
这个原则意指LOGO设计不应具有歧义,即容易使人误解,设计并非所包含的含义“越多越好”,似乎不这样就不具有深刻的“内涵”,其实,它承载的已经够多,如果在表现上力求表现更加丰富的内容,则使它所表达的核心内涵模糊,并且过多的内容使之互相削弱。
个性化原则
标志设计如果失去了个性,则可以说失去了存在的意义,个性是使标志具有可识别性的一个重要的指标,那些千人一面、似曾相识的设计,在观者的大脑皮层上基本留不下任何印象,就消失于信息爆炸后的记忆碎片了,挥一挥手,不带走一丝云彩。
原创性原则
不难想象,一个缺乏原创性的标志,若非创作者抄袭了其他的标志,至少也说明它的个性不足,容易与其他品牌“撞车”,它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在注册商标时因为与其他品牌LOGO过于相似而难以通过,甚至会引起侵权,导致法律纠纷。使委托者承受时间及成本上巨大的损失。
美感原则
一个设计得美的标志,容易使人对其产生好感,进而对期所代言的品牌产生好感,反之,一个设计得丑怪的标志,使人们观之则产生厌恶感,避之唯恐不及,所起的作用只会是反作用。
稳定性原则
设计应该避免“时髦”的设计,因为越是“时髦”,其生命周期可能也越短,很快会变得过时,保证标志在相当一个长的时间段适用而不显得“过时”,将会对品牌稳定地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。
